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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身邊友人最近的情況,所以從狐裡獅子那讀到這幾句特別有感覺。

 

『愛』,是不拖累對方的人生,『愛』是不成為對方的負擔。


不自私的『愛』,是選擇讓自己去承受傷痛,不能捨不得。
不自私的『愛』,是讓對方百分之百的選擇權跟自主權

 

朋友有公職身分,論及婚嫁的男友希望她辭職專心在家當家庭主婦。

女生認為等有小孩後先請育嬰假視情況再看看是否要離職,但男人認為不需請育嬰假直接放棄這份工作....。

 

兩造觀念不一致,卡在30初頭歲,該妥協還是因此分開,女生頭痛著。

但這偏偏是人生大事~誰也無法幫她做決定。

 

是誰規定女生一定要當稱職的主婦的阿? 是誰規定照顧小孩一定是女生的天職的阿?

我認為,心甘情願很重要或任一方經溝通後願意調整,而不是強制要求對方照自己的心意走。

 

就像我這輩子最大的夢想是生子當家庭主婦,但偏偏我就不是那塊料,

整理家務沒問題,簡單燒個開水打打果汁熱個東西也還行,其他時候我踏入廚房,我家老北就要繃緊神經探頭探腦跟著進出廚房深怕我闖禍。

 

有了yoyo,多少次我提出想在家自己帶孩子,但討論後,老北認為現行的方式對大家都好。

連朋友都開玩笑,妳待在家,會搞得妳家老北更忙!!! (淚奔)

 

我若硬執意要待在家也不是不可,如果我手能巧些就好了,如果不要有房貸多好阿,如果我老公是郭台銘就太棒了(郭台銘兒子好些  老郭吃不下去),如果我是林志玲更完美了!!

偏偏不是啦!

既有現實因素需考量,那我就自動讓步,不想成為對方的負擔..。

 

不要為難自己愛的人嘛~  

好想對那男人說愛她請跟她多溝通請多尊重她啦!!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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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oYo&她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